岗位职责1.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切实落实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2.认真抓好思政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3.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4.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院教研和会议等活动;关心学校,热爱学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5.能用清晰、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教学;6.按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任职要求研究生教育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硕士及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有授课经验、高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招收博士后、留学硕士可申请落户。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