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1.协助航空医师做好机载医疗设备配备、飞行员疗养等各类登记和统计工作。2.负责空勤健康档案管理及航医室文案工作。3.参与飞行员飞行事故、事故征候的医学处理。4.飞行员配镜、飞行员体检、人员培训、员工体检、特殊机组成员航卫保障等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5.采购、财务等航卫相关行政管理工作。6.机组驻外用餐等驻外航卫保障工作。(二)招聘条件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邮政,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任职资格:(1)护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0月31日。(3)有正规医疗机构从业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或持有民航局航空医学“培训证书”、或有民航航卫工作经验者优先。(4)有护士执业证书,较强的护理学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团队协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