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要求:具有“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具有世界排名居前的境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2.工作经验:社会招聘人员原则上应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本次招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3.专业资质:持有注册会计师(CPA/ACC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税务师(CT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4.从业经验:社会招聘人员应在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等方面具有银行、律所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从业经验。5.内部调动:总部及分子公司人员(含在部门交流借调人员)工作表现突出,符合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并经原单位推荐的人员,可择优调入。6.个人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学习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工作严谨、细致、踏实,积极主动,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7.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