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具备教师职业素养,关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所学专业与所任课程基本对口,所任课程不得超出审定的课程范围。4、具有所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原则上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待遇1、免费提供住房;2、统一办理五险一金;3、享受寒暑假和双休;4、工资待遇按照学校薪资办法执行;5、特殊人才面议,待遇从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