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所核定的业务范围、执业类别开展鉴定业务工作;负责按鉴定程序和鉴定作业指导书等要求开展鉴定工作;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书,并对鉴定意见书负责;依法出庭质证,回答与鉴定相关的询问,自觉执行鉴定人回避制度;负责对鉴定人助理进行培训指导以及监督检查; 任职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本科毕业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2年以上;持相关职业技术职称的不限学历机械工程、机械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应用与检测、物理学、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技术、车辆电子、痕迹学、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方向。熟悉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计算机操作,擅长CAD 、Pro/E MATLAB等软件操作优先;具有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为人诚实正直,工作踏实认真,有条理,能吃苦耐劳;有积极、热情的团队合作精神;有汽车驾驶经验优先;有汽车维修、检验检测经验优先;有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经验优先;有公安刑事技术工作经验优先;持相关职业技术职称证的优先;有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相关科研项目、标准、专利等优先;有发表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相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