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2.党团和班级建设。
3.学风建设。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7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8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9配合学院推动特色文化建设。
(二)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在高等教育阶段担任过校级或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就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6.思政类、教育类、建筑类、经管类、计算机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