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在质量副总的领导下,依据国家、行业和公司的相应法规制度,协助质量安全部部长管理公司质量安全部,制定航空器维修生产活动的各项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证航空器的适航性。具体职责如下:1.根据公司战略和部门实际情况,协助部长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导实施;2.组织编写、修订、报批和管理《维修管理手册》及《维修工作程序手册》,并监督实施;3.与局方保持联络,及时宣贯局方最新管理要求;4.组织内部质量审核和对供方的评审,验证质量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并进行自我完善;5.建立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系统,组织质量调查管理;6.组织民航法规、行业标准、公司程序以及质量标准等宣贯培训;7.履行民航维修人员授权职责。【任职要求】1.民航维修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从事民航维修5年以上,2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3.基本能力:维修工作基础知识4.核心能力:维修管理能力、对内协调、对外沟通能力和技巧、熟知民航法律法规;5.具备维修基础执照,有FAA质量体系管理经验者优先;6.语言能力:英语4级以上,听说读写熟练;硬性条件:民航维修行业,有民航维修基础执照和维修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