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工作经验者优先:牵头负责或主要参与政府企业组织举办的会议会务活动、展览展示、文化建设类项目,包括视觉传达、舞美效果、品牌形象、标识标牌、活动策划及项目执行落地等工作。注:1.工作经验至少3年及以上,有创意想法和工作能力者可视情况放宽。2.具体以面试及过往案例为基本参考,不排除用真实或模拟性项目来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