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中共正式党员。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官证、检察官证、监察官证、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律、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者优先。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1日后出生)。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5.热爱纪检监督工作,熟悉党内政策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案件审理经验及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6.应聘人员应具有在地方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及其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工作实绩突出,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者优先。【工作职责】1.负责审理下级纪委和公司纪委立案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并提出维护党规党纪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处理建议。2.根据集团领导要求对违反***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责任党组织或党员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3.负责起草审理相关制度,承担纪检案件审理工作的调研、信息、案例分析、材料报送、归档、装订和保管等工作。4.负责对下属单位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监督、指导。6.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7.监督指导集团所属公司纪委的相关工作。8.落实工作中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要求。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