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1.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2.负责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等教学指导性及配套管理文件,做好落实工作。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协助制定学校专业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加强专业建设,负责新专业的申报与管理工作。4.协助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规划,负责制定教务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监督、落实等工作。5.组织全校教学运行、改革创新、教学研究等工作。包括教学实践、课程体系构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技能大赛等。6.负责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师资的宏观调配,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师德师风建设以及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7.负责全处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能力提升与考核工作。二、任职资格(一)基本条件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2.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认同民办教育教学理念,愿为学校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3.工作积极主动,条理性强,有较好的时间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优秀的沟通能力和抗压性,有一定文字功底。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有高职院校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60岁。(二)职称要求: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本科。三、薪酬待遇:面议。带薪寒暑假、五险二金、教职工住房、免费体检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