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改立项业务:1.根据项目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起草《立项申请》,报发改委申请立项;2.及时、准确地收集项目备案、审批的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二、国土业务:1.68负责在建项目征地及拆迁工作,负责项目土地合同的履行监督工作。2.68办理各项目国土业务(主要包括:土地评估;招拍挂基础工作;摘牌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等)。3.68定期反馈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4.68及时、准确地收集各职能部门的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三、规划业务:1.68配合制定各项目规划报建工作计划2.68办理各项目规划业务(主要包括:项目总图审批,厂区规划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报建图审查,建筑方案、建筑单体评审;厂区管线综合规划等并联审查,办理项目《放线、验线册》,获取《工作联系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程规划验收等)。3.68办理各项目其他专业业务(包括:建筑方案消防审核意见;建筑消防系统审核意见;人防施工图审核意见;厂区环境评估审核意见;教委、白蚁防治、防雷等部门审批意见)。4.68定期反馈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5.68及时、准确地收集各职能部门的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6.68负责对政府部门的公关工作(范围包括各级政府规划管理职能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四、建委业务:1.68配合制定各项目建委报建工作计划。2.68办理各项目建委业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及工程招投标、中标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核意见、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质监站、安监站审核,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备案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配合工程部办理竣工备案)。3.68定期反馈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4.68及时、准确地收集各职能部门的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5.68负责对政府部门的公关工作(范围包括各级政府建委系统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