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根据相关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和标准,以及公司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进行环保督查与检查;2、制定、执行检查计划、改进计划、培训计划及方案、制度;3、执行国家环境政策、法规与要求,协助接待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委等)检查、指导;4、参与环境评审、项目实施、检查、专业培训计划开展;任职资格:1、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环评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2、熟知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与标准,具有2年以上相关环境方面工作经验;3、性格外向,善于与人沟通,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逻辑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