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落实公司党委及党建相关制度、流程建设工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制订及落实执行;2.负责落实党建责任制,负责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干部年度及日常考核;3.负责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队伍建设;4.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制定人力资源业务规划;5.建立健全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指导所属企业人力资源体系建设;6.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三能”机制并推进有效运行;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条件要求1.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985院校优先;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3.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熟悉党建、人力资源管理、经营分析相关知识;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验者为佳;4.有较强的政治素养,较高的政治站位,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个人品质,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规划与统筹能力,有较强的数字与文字处理能力,有一定的领导力和影响力,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人际关系能力,较强的全局观念;5.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三、说明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7.近5年内在学历教育考试,职称评审、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8.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9.有其他不适宜聘任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