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消防管理岗1人 二、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监督各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定期对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他消防组织进行技能培训;健全消防档案和隐患台账。 (四)组织开展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等检修、维护保养、更换、配置及日常管理。 (五)开展重点消防单位的监督、检查、巡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危化品储存、使用和管理;监督管理经审批的明火作业。 (六)履行义务消防、抢险救灾等职责,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协助处理火险火灾事故。 (七)参加保卫处8小时外值班值守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服务意识强。 (二)热爱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心健康,无基础疾病、无纹身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四)取得消防类、法律类、电气类、安全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资格证书。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