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负责新区污水规划、水污染处理工程建设管理、政府部门协调工作。 二、岗位人数 此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 三、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一级水利、市政建造师: 1.本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B0826)、土木类(B0811)、水利类(B0812)。 四、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具备政府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5年以上市政、环保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一级水利、市政建造师。 4.有较强的沟通表达、逻辑思维、抗压、组织协调能力。 5.此岗位需配合参与部门节假日值班安排。 五、岗位说明 此岗位为储备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