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热爱教育事业,对中小学教育有感情。能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吃苦耐劳、工作细致,热爱并能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责任感与服务意识;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时间观念和执行力强;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 负责国培、省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各类评审活动,进行证书及学时的审核工作;省名教师工作室项目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工作室各项活动策划实施及总结调研报告撰写,例如巡访调研、课题、沙龙等活动;负责协助省厅起草各种文件、通知等;负责协助完成省中心网站建设、公众号运营;负责协助完成省厅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本科学历以上,教育、管理等专业优先考虑; 2.仪表大方、谈吐得体,擅长与人沟通,统筹管理能力及执行力强,熟悉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行政公文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