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负责人(兼任质量受权人):任职要求: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担任一年的药品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授权人,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