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 5.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 6.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地址:黄埔区大沙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