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律所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2.负责制定并完成律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3.解释、解答与律所财务会计有关的法规和制度;4.分析检查律所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5. 结算律师费用;6. 审核律所的原始单据和办理日常的会计业务;7. 编制律所记帐凭证,负责总帐工作;8. 编制律所会计报表,统计局报表,在每月15日前申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及附加税,每个季度申报个人经营所得税,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工作;9. 月末提交财务报表给***;10. 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