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中共党员或取得专业相关资格证书者可优先考虑;2、热爱教育行业,理解并认同学校文化;3、身心健康,品行好,踏实肯干,工作责任心强,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教学上有创新思维;4、具备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5、具备职业技能等级高级或考评员证,具有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校内外专业活动的能力,具备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6、持有相关职业教师资格证或技工学校上岗证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