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各院的物资采购工作;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供应;3、做好采购用款的申报、申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结算、入库、验收规定;4、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账工作5、临时和特殊物资的采购,须先经院领导审批再行采购;6、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采购伪劣、变质和冒牌物资,不做人情生意;7、不假公济私,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8、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