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一)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分配到南沙辖区内任意村居(社区)一线工作,收集并反映监督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协助对村居(社区)落实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扫黑除恶、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民惠农政策、民生保障等重要部署要求情况的监督,能适应一线辅助工作和24小时值班备勤。(二)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三)接收来信、来电和接待群众来访,走访基层群众,并处理群众检举和意见等。(四)协助镇(街)纪(工)委、派出镇(街)监察组开展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二、任职要求(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储备公告中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社会人员需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考生需具备扎实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的格式和规范,能够独立完成高质量文档的编写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应用。(四)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1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五)具有南沙区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吃苦耐劳,无违纪违法记录。(七)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具备较强的体力和耐力者优先。(八)没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