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与政策,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2、在上级政府部门及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管理和中心的工作计划,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中心的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中心汇报、总结工作;3、负责中心的养老服务管理工作,财务审批、管理工作,坚持财务开支一笔审批一笔制度;4、统筹中心财务收支、分析、管理工作,为长者服务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合理的经济效益、5、制定人事任免,人才招募及培育制度,并依据需要及时向中心总部提交有关工作计划及任免、招用建议;6、主持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研究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7、统筹制定及完善中心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手册;8、督导及检查下属岗位工作执行情况,协助下属岗位成长及处理遇到的工作困难。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加强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9、定期参加中心医疗护理、后勤工作,检查医疗护理服务、后勤服务的质量;10、统筹了解长者、家属、员工需求,及时组织管理、业务团队研究及形成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11、协调各方矛盾和关系,及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需报上级领导审定同意后处理;12、院内发生法律纠纷,需走法律诉讼程序的,由院长作为院方代表进行处理解决,若情节严重,上报中心法定代表人执行处理;13、定期组织员工的政策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依照法律法规贯彻劳动制度,关心员工福利;14、接待社会各界来访、参观、咨询,并与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保持联络。备注:1、薪酬具体面议;2、工作地点-深圳、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