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施工技术的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生产技术工作,对项目生产技术质量负主要责任。 3.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 4.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组织落实生产技术质量措施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施工技术问题。 5.负责QC小组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项目部QC成果发布。 6.负责提出改善质量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 7.参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8.加快项目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9.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质量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二、技术负责人岗位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行资格。 3.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其中至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备注:以上所需工程业绩均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4.熟悉建筑施工流程及规范,掌握建筑施工技术,具有良好的施工组织能力; 5.具备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能有效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