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2.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4.具有幼儿园工作经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