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设计院生产管理工作,是院各管理部门、各生产部门的直接分管负责人;(2)对完成上级下达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生产技术指标负责;(3)认真组织讨论、研究管辖部门履行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协议,组织生产;(4)严格执行上级颁发和本企业制订的各项生产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章制度;(5)对所辖部门的生产、行政管理有指挥权,对生产、技术问题有指挥、调度、决策权;(6)对分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调整、任免、奖惩有向院长提出建议等。任职要求:(1)30-45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优秀;(2)熟悉企业法、设计院管理、劳动法和有关经济法规等基本法律知识;(3)掌握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设计工作程序,对水利工程设计有关专业知识有广泛的了解,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4)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掌握现代化管理、领导科学等方面知识;(5)掌握本院的生产能力和市场动态,熟悉国内外行业的生产发展趋势及设计最新知识;(6)具有较强的理解、分析、判断、决策、领导、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文字写作能力;(7)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执行力。(8)条件优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