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为缓解季节性、短期性项目工作需要,曲靖供电局所属县级供电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营销推广员60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标任务,用工期限2个月,到期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负责公司相关业务营销推广。岗位要求(一)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二)年龄要求:项目制用工人员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三)回避原则:本次招聘项目制用工人员与应聘岗位所属县区级单位在职员工之间应符合以下回避原则: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以及其他因工作关系原因须回避的人员,不得同时在曲靖供电局所属同一县级供电企业工作。(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五)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身体健康,无妨碍正常工作的疾病,符合电力行业体检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以下情形者,不能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现役军人;(3)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4)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协议尚未解除的人员;(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薪酬待遇及用工期限(一)薪酬待遇项目制用工人员薪酬待遇4800元左右,薪酬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二)五险一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纳五险一金。(三)用工期限用工期限为期两个月。工作地点:曲靖市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