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或教育学相关专业毕业。持有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相关心理学技能证书。有教育、心理咨询从业经验3年以上(从事过中小学心理教学工作者优先考虑)。具备个体心理咨询、学生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的能力。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工作态度认真,心态积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二、岗位职责主要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参与校本特色心理课程建设。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测评,做好学生心理普查工作。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宣传,以及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进行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辅导技能和服务水平。遵循“尊重理解、真诚保密”的辅导原则,认真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完成辅导记录,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三、招聘名额2人四、待遇1.底薪+考核工资+五险二金,具体面议。(优秀者可晋升)2.食宿全部免费。3.享受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旅游。4.享受学校组织的体检及大病医疗保险。5.教职工子女在校就读,享受大额度减免学费待遇。6.提供多层次的继续教育培训。7.年节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