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及以上学历,录音艺术、录音技术与艺术、计算机音乐制作与作曲相关专业;2、音乐学院、艺术学院或其他院校音乐相关专业毕业;3、主要承担音乐表演方向专业课程,包括录音艺术、视唱练耳、基本乐理等课程教学任务,为学院歌剧团、合唱团歌曲录音;4、热爱音乐专业,热爱教育事业,有相关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