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地点江苏省内。二、岗位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参与被委派单位经营管理工作;3.建立健全被委派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4.组织编制和执行被委派单位财务预算;5.组织被委派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6.组织被委派单位资产和税务管理工作;7.组织被委派单位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8.组织实施被委派单位资金管理和融资计划;9.审查被委派单位重大投资项目、经济合同、资产或债务重组方案等。三、任职要求(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素质,无重大不良从业和信用记录;4.可以接受被委派至江苏省设区市工作。(二)任职条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经济相关类专业,高级或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者优先;2. 具有10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资产或金融等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现代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知识以及行业基本业务;3.具有2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或具备会计事务所5个以上(含)中大型企业审计项目经理经历;4.具有良好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5. 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四、税前年收入30-35万,具体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