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项目空调、弱电、电梯、水电等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业主及承租户报修维修等日常维修工作。2、负责巡视公用设备设施情况,监督有关责任人对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质量记录。3、负责处理公用设施的抢修及由公用设施引起的突发事故。4、负责对物业区域内装修工程跟踪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做出处理,并主管领导。5、负责对外包单位维保维保维修维修过程的跟踪与监督检查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岗位要求1、三年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3、具有物业维修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4、性别***,年龄:45岁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