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1.负责学校法律相关事务;2.负责学校审计相关事务;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资格:1.40周岁以下,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专业;2.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高校或科研院所相关经验者优先;3.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者优先;4.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5.工作务实,态度严谨、正直、公正,责任心强。具体薪资根据资历和能力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