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1、负责学生的语文教学、教研等方面的工作;2、承担一门课程的讲授任务,组织课堂讨论;3、承担课程辅导和答疑,作业和考卷批改等工作;4、完成教学部门主任安排的其他任务;5、 熟悉现代教育技术;熟悉电脑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操作;6、热爱民办教育,具有开拓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学风严谨。二、任职要求:1、 师德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0周岁);可考虑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2、持高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相关专业毕业:3、汉语言文学本科以上学历;4、 教育教学成果突出、有毕业班教学经验、市(县)重点学校骨干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