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金融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2、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含)以下; 4、经历:具备满2年及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对公客户开发及经营维护等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备丰富的对公客户服务和对公业务开发经验,熟悉对公业务市场及相关业务,具有省级银行对公业务从业经验者优先、具有大型对公客户开发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