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房安全条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做好因公进出人员登记,严格按备用钥匙的管理条例,掌握好备用钥匙的启用并做好登记、移交、封存等工作。2.确保24小时消防主机系统、闭路电视系统、防盗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生故障立即报修并报告领班 。熟练掌握监控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熟悉其它消防设备的使用。记录消防报警系统的每一次报警情况及处理方式。3.协助维保人员定期对监控中心的消防设备的监测、维修工作。个铭于正常位置,发现探头移位及时通知领班及维修人员进行纠正。任何人不经管理处经理或保安经理的同意,不得查看监控录像。4.保持与领班及巡逻岗人员的联络畅通,夜间密切注意巡逻人员所处位置,进行必要的安全通报,以防万一。5.消防设施一律设在自动档。遇报警立即通知领班到现场确认,如误报则立即复位;如火警核实立即报告保安领班和保安主管,严格按火警处理的应急方案执行,保持与各方通讯的联络畅通,做好火场记录并附特别事件处理报告。6.严格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做好各类物品和事件的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