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所管辖区域的安全、巡逻等工作;2、执行上级指派不限于上述范围之工作。任职要求:1、有保安证,有消防证的优先;2、具有1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有处理意外事件及紧急事故的能力;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犯罪前科、无精神病,无慢性病;4、熟悉安全制度及安全器材使用;5、52周岁以下,优秀者可放宽年龄限制,170cm以上,身体健康,服从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