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负责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环境的布置和保持;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5、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项目进度、费用控制;6、监察和监督、管理监理人员的工作;7、主持监理工地例会;8、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9、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10、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11、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2、向管理部门汇报重要节点、阶段的监理工作情况及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等情况;13、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4、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5、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送达相关部门;16、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7、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18、积极配合公司内、外审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检查,及时整改不合格项。(注:工作地为上海、江苏连云港及全国各地)任职资格: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本科以上学历,工程相关专业; 3、有石油化工,精细化工项目经验; 4、5年以上同岗位项目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