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和***皆可)1.教授小学语文,兼书法等课程,依据教学计划完成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2.积极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教研、讲座、会议等活动;3.根据教学计划展开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养成优秀的学习方法和习惯;4.负责批改学生作业,并进行质量反馈;5.服从学校和部门的工作安排。任职要求:1.大学本科及以上,语文、书法等相关专业,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有深厚的教学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学习理解能力;3.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和合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