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组织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令。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审批。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指导、检查和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组织召开项目监理工作会议。3.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掌握工程实施及现场监理工作情况,及时发布监理指令。4.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按合同约定组织审核工程结算。参与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参与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事宜。根据建设单位授权,组织审核和处理工程变更。5.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根据合同授权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6.参与、配合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7.组织编写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组织项目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验收等工作。任职要求:1、工程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交通部水运、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全国水运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业绩者优先,***。2、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工作上不得与施工单位有利益往来,发现问题能如实上报。3、能服从公司和项目工作安排,克服工作地点及工作条件的不便利;工作地点分布于上海、江苏、浙江、云南、广东等地。4、有较高的判断决策力及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5、熟悉建筑行业各类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办公操作软件,例如MS OFFICE、AUTOCA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