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要求:1、原则上40周岁以下,优秀者可放宽,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一定的金融、银行产品相关业务知识;3、有较强沟通协调统筹能力以及办公软件操作能力;4、有IPC小微同业经验且熟悉上海市场的优先考虑;5、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品行记录。工作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行相关业务发展的办法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实施;2、负责小微贷款业务推进工作,推动各业务部、支行信贷业务发展,及时跟踪发布各项业务完成情况;3、负责制定全行贷款业务推进计划,适时调整组织贷后措施和考核方案,做好贷款工作的管理、指导工作;4、负责统计经营部门各类考核数据及考核计算,负责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取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