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1. 信息披露:起草、编制与披露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2. 三会事宜:组织筹备三会运作,制作、整理相关文件。3. 联络沟通事务:协助处理与董监高、股东、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人员的沟通对接工作。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任职要求: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经济、法律相关专业,具有金融、法律双背景者优先。2、两年以上会计师、律师或上市公司证券部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3、有较强的英文读写能力。4、具备较强执行力、应变能力和抗压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分析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5、持董秘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