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负责与公司聘请的上市中介机构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的工作接洽与沟通,并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运营情况进行务实沟通与答疑。2.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监管机构和股权交易所的工作联络及时和准确。3.负责接待各机构投资者和股东的来访,为投资者和股东提供公司可以对外发布的相关资料,回答投资者和股东的咨询,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和股东的关系。4.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5.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6.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的资料,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7.负责筹备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进行财务分析,整理和准备拟审议的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资料和文件。8.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并撰写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文书和会议纪要。9.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操作指引10.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操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11.具有财务管理经验,确保上市公司重大交易的合规性。任职要求:1.经济类、法律类、金融类或财务类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有8年以上在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从事董秘工作的丰富经验,从事过资本运作优先;3.熟悉公司法、证券法和IPO上市理论操作规规程、流程和上市指引;4.逻辑思维力强,精通精确分析能力;5.良好沟通能力、执行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备注:本招聘信息相关内容最终以双方所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