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聘条件: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2.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具有奉献精神。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注重团队合作,态度积极向上。5.具有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海外回国人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6.同等条件下, 英语通过大学六级,具备双语教学能力的教师优先考虑。7.同等条件下,中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优先考虑。8.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或经验丰富者,可放宽年龄要求)。二. 岗位职责:1. 根据学校课程大纲和学术标准,进行相应学科国家课程或融合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 2. 根据课程特点、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区分度地进行备课、上课、布置课业、并进行学情评估; 3. 定期对学生的学习进展和成绩表现情况进行反馈,保持适度的家校沟通;4. 参与本课程各种教学研讨活动,与校内老师和海外校区老师切磋交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5. 能够担任班导师,承担适当的学生管理和学业指导工作。6. 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其他各项活动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