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劵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2、负责集团公司信息披露事宜,保证现阶段(或上市后)公司信息披露的及实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3、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组织筹备董事侍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4、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5、负责做好董事会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公司董事会的发展需求,负责制定和完善董事会各项管理制度,并作好董事会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6、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7、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和履行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8、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它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9、负责统筹管理各项危机管理及公关外联工作;根据董事会要求,作好集团公司相关各类危机管理与公关外联的统筹管理工作;10、按《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它职责。任职要求: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工作经验;2、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熟悉IPO上市股改前信息披露、经营情况和行业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3、在学术、专业资格或有关经验方面符合其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4、有《公司法》第5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6、工作效率高,执行力强,抗压性强,具备较好的时间管理意识;7、做事细心、周到、清晰有条理,善于整理总结,具有全局观及前瞻意识;8、具备优秀的服务意识、高度责任感及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上级、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进行有效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