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I、认真执行航空卫生工作条例,编制各项航空卫生规章制度。纽织实施各种飞行卫生保障工作;2、对航空人员的身体健康负责,保证本公司执行飞行任务的空勤人员身体符合规定的健康标准;3、根据CCAR-121部和公司有关规章,组织开展公司航空卫生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4、负责航空人员日常门诊、外诊、住院和疾病矫治工作;5、组织实施航空人员体检和《身体合格证》的换发工作;6、负责空勤人员疗养工作;7、负责空勤人员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8、协助公司招飞办参与招收飞行学生的身体检查;9、负责航卫费用的预算管理;10、负责航空医学的研究;11、参加公共卫生事件及突发医疗事件的处置;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1、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四级以上(CET≥425分);2、有正规医疗机构从业经历,具备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3、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级/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有民航局航空医学专业培训证书或有航空医学工作经验者优先;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团队协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