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负责起草、编制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3、负责产品质量的查询和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4、负责组织对不合格产品的评审,决定处理方案,监督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包括再加工、重新检验、报废和销毁等活动,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产品召回程序。5、负责收集和分析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企业的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6、负责处理与质量安全有关的问题,对最终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提出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和质量安全改进的要求。7、负责协调开展对员工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任职资格: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化工,化妆品,生物,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或食品等相关专业;2、五年以上品质管理工作经验,精通化妆品行业105条审查标准;3、熟悉化妆品行业检验标准与工艺流程及品管流程,熟练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4、熟悉化妆品105条、GMPC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及具体运作;5、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学习、分析、理解、沟通和协调能力。具备部门领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