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1.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德育处工作精神的指导,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2.严格按照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开展咨询工作, 热情接待学生、 家长的来访咨询, 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 帮助学生及其家长调节心理状况, 并对心理偏常的学生进行 及时的诊断和鉴别;3.主动协助各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积极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4.把握各种途径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各种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提高全校师生对心理健康常识的认识,从而提高自我觉察能力;5.协助处理学生行为、心理偏常事件,疏导处理;6.进行教师心理素质的提高和优化工作,进行适当的辅导;7.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能力。承担心理辅导咨询方面的科研工作,积极总结心理辅导咨询经验,探索心理辅导咨询工作的理想模式。职位要求:***必须持有: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证书 中级。***或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1. 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优先;2. 持有初中心理教师资格证书;3. 三年以上学校心理学工作教学经验;4. 敬业专业,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耐心,有责任心;5.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6. 能用英语进行流利交流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