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机构的运行管理;2.确立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制订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3.采取相应措施,按期布置、深入检查、及时总结各项工作落实情况;4.分析处理服务中的各类投诉意见,及时预防、纠正,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推广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品质;6.确保主要岗位的配置及人员资质与标准相符,满足机构正常运行;7.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注重人才培养,组织落实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8.加强财务管理制度,配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检查; 9.承担机构安全责任人的工作(法定),全面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部门和组织(含义务消防队),审查批准安全制度,组织制订并实话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研究、督导安全问题,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任职资格:1.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院长上岗位证(由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颁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证、消防管理人员证、上海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B类);2.具备8年以上养老或医疗行业等全面管理的工作经历,对养老行业有一定的认识,熟悉服务行业的管理模式、对养老行业有一定的认识,熟悉服务行业的管理模式、服务流程、质量控制;3.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执行能力;4.有良好的紧急事件沟通能力,能及时化解、消除各种纷争与矛盾;5.具备优秀的团队建设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