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完成物业办公楼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巡检等物业设施设备运行所需的各项工作。一、基本要求1.年龄在35周岁至50周岁之间。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3.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教育背景与工作经验1.具有中技以上学历,持高、低压证,维修电工高级证书等。2.具有物业设备维护或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者5年以上者。三、专业技能1.熟悉物业各类设备的运行原理和维护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空调系统、电梯等。能够熟练排查电力故障,维修和保养给排水管道。2.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设备故障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物业团队和业主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进行工作。严格遵守设备维护的定期巡检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四、其他要求1.能够适应应急抢修工作的需要,随时响应紧急维修任务。2.愿意接受公司安排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五、工作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六、工作时间:常日班,做五休二 七、薪资待遇:7500-8000元+220津贴/月,13薪,享受国企福利待遇,节日费、高温费,年终奖另计本岗位,国企直招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