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生活老师)1、热爱幼教事业,喜欢孩子,工作态度积极,有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有耐心;2、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3、中专或以上学历,持保育员证书;4、普通话标准,相貌端庄,人品正直,举止大方得体,活泼有亲和力;5、2年以上学前儿童保育工作经验,有托育工作经验优先。